为了繁荣儿童戏剧舞台、提高儿童戏剧创作水平、发现和培养编剧人才,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拟于2010年6月—9月举办“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优秀剧本征集”活动,向全社会征集儿童剧本。
一、剧本征集方式
本次剧本征集面向全国,尤其注重专业编剧,鼓励青年专业人才,强调剧本的可操作性,旨在为儿童剧舞台奉献精品力作。只要您的剧本尚未排演和转让版权,就可以参评。
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为保证剧本评选的公正性、严肃性和权威性,所征集的剧本由主办方聘请业内专家评选,对评委会选出的优秀剧本给予优厚稿酬。
二、剧本征集要求
(一)题材
此次征稿在题材多样化的前提下,特别提倡关注当代现实题材,直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少年儿童丰富多彩、与时俱进的现实生活,鼓励艺术创新,多方面满足广大少年儿童精神文化需求。
要把弘扬主旋律和提倡多样化更好地结合起来,根据少年儿童的成长特点和特殊需求,引导创作者创作一批适合少年儿童欣赏品味和心灵取向的戏剧作品,运用艺术、时尚、情感等元素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凝聚吸引和思想引导,进一步优化广大少年儿童的成长环境。
1、鼓励反映时代特色、当代儿童精神风貌的现实题材儿童剧、魔幻现实主义题材的童话剧,要求“贴近生活、贴近实际、贴近孩子”;
2、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创作灵感源泉的原创童话、神话剧,要求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完美统一;
3、其它题材的儿童戏剧精品。
(二)体裁
话剧、歌舞话剧、歌舞剧、音乐剧、动漫舞台剧等不限。
三、剧本征集时间
剧本征集日期自2010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止。
四、入围作者权利及义务
此次剧本征集活动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,不拘泥于形式,按剧本质量遴选,拟征选入围剧本10部,并从中评选出一等奖1部、二等奖2部。
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如果优秀作品数量达不到10部,我们将以实际优秀作品数量为准,宁缺毋滥;如果优秀剧本的数量超过10部,我们将视实际情况相应增加入围剧本的数量。
1、凡入围作品,无论排演与否,即付稿酬人民币10000元;如果正式排演将支付作者稿酬人民币100000元(含先期预付10000元);如果经中国儿艺上演后又荣获了全国性的政府大奖(指中宣部“五个一”工程奖、文化部文华大奖、文化部精品工程大奖、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一等奖等奖项,一般性获奖不包括在内)将由中国儿艺再行奖励人民币50000元。
2、凡入围作品,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拥有改编权、使用权和演出版权,凡投稿则视为认可本项约定。作品不得一稿多投。
3、由于人力物力有限,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五、版权要求
1、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儿童戏剧剧本,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。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,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。
2、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、剽窃的,将取消参选资格。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,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。
3、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、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,凡大纲、素材、创意、故事、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、散文、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,均不接受。
六、投稿方式
1、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详细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,注明身份证号码。
2、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改变,请及时通知剧本征集办公室。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改变又未通知主办单位,从而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状况,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。
3、应征剧本须附有300—500字的故事梗概。
4、为了确保您的作品安全以及审评环节的公平有效,请将作品以邮寄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投寄。并在信封和电子稿件的首页上注明“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剧本征集”字样。勿寄私人,亦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、传送或转送的应征剧本。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投稿地址:中国北京东城区东安门大街64号中国儿童艺术剧院艺术创作室
邮 编:100006
投稿邮箱:yishushi@yeah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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